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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参考答案与解析

添加时间:2018-12-25 21:07:25  浏览次数:449 发布者:陕西成人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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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准备参加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的小伙伴,下面是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参考答案与解析,大家可自行参考练习。

准备参加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的小伙伴,下面是2022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试题及参考答案与解析,大家可自行参考练习。

一、选择题:1~20小题,每小题2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将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禁止滥用权利原则要求(  )。

A.父母不得滥用监护权

B.国家机关不得滥用职权

C.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滥用职权

D.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得滥用权利同他人谈判业务

2.依债的主体双方人数是单一的,还是多数的,债可分为(  )。

A.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B.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C.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D.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3.民法权利体系中,同债权并列为两大基本财产权利的是(  )。

A.物权

B.人身权

C.继承权

D.知识产权

4.赠与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是(  )。

A.有偿合同

B.无偿合同

C.双务合同

D.实践合同

5.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借用合同

D.委托合同

6.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

A.承包经营权

B.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C.人身保险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

D.因公死亡后,有关单位给其近亲属的抚恤金

7.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承揽合同的是(  )。

A.加工合同

B.定作合同

C.修理合同

D.买卖合同

8.某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将10问厂房抵押给银行。银行对该10问房的抵押权是(  )。

A.救济权

B.请求权

C.从权利

D.形成权

9.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孳息的是(  )。

A.股息

B.果树上结的果子

C.鸭子身上的鸭绒

D.过春节时发给教职工的年终奖

10.债的标的物于提存期间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由(  )。

A.债权人承担

B.提存人承担

C.债务人承担

D.提存机关承担

11.王某欠李某1 000元钱,到期未还。王某持续3年未还债,这一现象,构成(  )。

A.取得时效期间届满

B.王某太不讲信用

C.李某太不注重自己的权利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12.被继承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应当(  )。

A.无论遗产多少,必须全部清偿

B.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继承人负担

C.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受遗赠人负担

D.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不足部分可不再清偿

13.某甲骑自行车逆行,与正在执行公司运输任务的李某所开的130型卡车相撞,造成某甲的自行车报废。经查当时李某是违章调头。承担损失的应是(  )。

A.某甲

B.李某

C.某公司和某甲

D.李某和某甲

14.某甲从乙商店购买丙厂生产的保温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使某甲的胳膊被烫伤。某甲的损失应由(  )。

A.乙商店或丙厂承担责任

B.某甲承担责任

C.某甲和乙商店承担责任

D.某甲和丙厂承担责任

15.期问为20年的诉讼时效,其开始计算的时间为(  )。

A.权利受到侵害时

B.权利人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

C.权利人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害时

D.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

16.某招领处将招领期已过的一块瑞士表以拍卖的方式卖给公民甲,公民乙将该表盗走并以较低价格卖给公民丙。公民丙又将表丢失,被人捡到送到招领处。经查,该表原为公民丁所有。现公民甲、丙、丁都向招领处主张该表的所有权,该表(  )。

A.应归公民甲所有

B.应归公民丙所有

C.应归公民丁所有

D.应由公民甲、丙、丁共有

17.某甲与某乙所在单位要评选“先进工作者”,某甲认为某乙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者,为不让某乙评上,某甲散布某乙虚报成绩等谣言,使乙未能评上“先进工作者”。乙因此受到极大精神打击。某甲的行为侵犯了某乙的(  )。

A.荣誉权

C.隐私权

C.名誉权

D.健康权

18.不发生合同当然无效的情形是(  )。

A.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B.双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订立的合同

C.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D.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19.下列合同中,合同一方在合同终止后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是(  )。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赠与合同

D.委托合同

20.下列情形,可以绝对终止债的关系的是(  )。

A.免除

B.部分履行

C.债务移转

D.债权转让

二、简答题,每小题l0分,共30分。

21.简述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2.简述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法定条件。

23.筒述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20分。

24.试述可撤销婚姻。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l5分,共30分。

25.某甲是一位十分受观众喜爱的著名小品演员,某演出公司欲以某甲的出演来提高晚会的知名度和门票收益。因此该演出公司与某甲签订合同,约定于新年晚会上由某甲出演小品节目,演出结束后支付全部演出酬金。晚会当天,由于当地雾气较重,航班停飞,某甲无法按计划赶赴晚会。于是,某甲便委托其徒弟某乙代为其出演。问:

(1)某甲能否委托其徒弟某乙代其演出?为什么?

(2)其徒弟某乙的行为是否属于无权代理?为什么?

26.甲公司将价值为20万元的10台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3个月,保管费为1万元。存放3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乙仓库不同意,并将10台电脑全部扣留。半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台电脑全部烧毁。甲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4万元。问:

(1)乙仓库扣留全部10台电脑的行为是否正当?为什么?

(2)乙仓库对甲公司的损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选择题

1.【答案】A

【解析】选项B、C所称职权是行政职权。而选项D中所指权利是一种管理权,也属职权。选项A中的父母的监护权是民法中与身份有关的权利,为正确答案。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债的分类方法和结果。本题中选项A之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的划分,是以债的双方主体的人数为标准的;选项D之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划分,是以一方主体内部多数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的,这是对多数人之债的进一步分类;选项B之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的划分,是以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为标准的;选项C之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的划分,则是以债的标的物的性质为标准的。因此,选项A符合题意要求,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3.【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对财产权基本分类的理解。本题中选项B人身权不是财产权,应先行排除;选项C继承权的概念位阶低于债权和物权,亦排除掉;选项D知识产权在国内一般认为是“二权一体”,既有财产权,又有人身权,不能归人财产权,同样被排除;只有选项A物权是正确的。

4.【答案】B

【解析】赠与合同不能有偿,也不可能双方当事人都有义务,因此应为无偿、单务合同;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一般是诺成性合同,故B正确。

5.【答案】C

【解析】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性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实践性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本题中选项A、B、D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均自当事人意思表示时成立,是诺成性合同,唯有选项C之借用合同要求,除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故为实践性合同。故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6.【答案】B

【解析】本题中选项A之承包经营权本身是不可继承的,承包经营的收益才可依法继承;选项C中的保险金已有受益人,受益人是所有人,不能由继承人继承;选项D中的抚恤金是给死者的近亲属的,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只有选项B之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故选项B是正确的。

7.【答案】D

【解析】本题为法条题。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中要求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定作人。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2款规定,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可见,本题中选项A、B、C均属于承揽合同,故选项D符合题意,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8.【答案】C

【解析】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将其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相对于作为主权利的债权,抵押权是从权利。因此,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9.【答案】A

【解析】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性质或者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法定孳息是指基于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物。本题中选项B、C显然属于天然孳息;选项D奖金本身就不是孳息,因而不符合题目要求;选项A股息为法定孳息,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0.【答案】A

【解析】提存,是指债务人因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可将该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其债务的制度。提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产生的效力表现为,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提存从法律上产生了提存物所有权转移的效果,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至债权人,提存物灭失的风险也同时转移至债权人。因此提存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债权人负担。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1.【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诉讼时效的规定。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债权人不行使其权利达到法定期间的,发生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效果。因此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2.【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对限定继承原则的理解。我国《继承法》第33条第1款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据此判定,本题中选项D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3.【答案】 C

【解析】 在本事例中,某甲、李某二人都有过错,但李某的过错后果应由其所属法人负担,故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

14.【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损害的,由销售者或生产者负责,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应由乙商店或丙厂负责。

15.【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对最长时效期间的掌握,选项B、C、D都是普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均因不符合题意而被排除掉。故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

16.【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遗失物的所有权以及善意取得的问题。遗失物并不是当然的无主物,只有在超过招领期限无人领取的情况下,才成为无主物,由国家享有所有权。此外,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选项B被排除;又因为公民甲对该表是善意取得,依法取得所有权,故排除选项C和选项D。所以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

17.【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侵害人身权的问题。根据《民通意见》第140条的规定,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因此,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8.【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问题。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的规定,选项A、B、C都是合同无效的情形;而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之一。因此选项D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并不是当然的无效。故本题中选项D符合题意,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19.【答案】 B

【解析】 根据合同的性质,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必然负有原物返还的义务。因此本题

中选项B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20.【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债的消灭。部分履行只能部分消灭债的关系。债务移转和债权转让都只是相对消灭债的关系。因而本题中选项A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二、简答题

21.【答案要点】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的法律特征主要在于:

(1)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

(2)相邻关系的发生是基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的不动产毗邻;

(3)相邻关系的内容是一方当事人为了行使自身的不动产权利需要对方提供便利,对方有必要接受这些限制。

22.【答案要点】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且已届清偿期;

(2)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须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23.【答案要点】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使患者受到损害,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的成立须具备以下要件:

其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医疗行为;

其二,患者遭受非正常的损害;

其三,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

其四,须医疗行为与患者非正常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三、论述题

24.【答案要点】 (1)可撤销婚姻的概念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婚姻合意,受胁迫一方得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申请撤销的婚姻。

(2)婚姻可撤销的原因

婚姻可撤销的原因只有一种,即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

(3)撤销婚姻的程序

①婚姻撤销的机关是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②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人及请求权行使期间: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婚姻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四、案例分析题

25.【答案要点】 (1)不能。理由:《民法通则》第63条第3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本题中合同约定由某甲在晚会上出演小品节目,其演出行为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又由于某甲是著名演员,有相对的知名度和人气,具有特定性。该演出行为必须由其本人亲自实施,是属于依法不得代理的行为,因此,某甲无权委托他人代其演出。

(2)不属于无权代理。理由: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它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可以产生代理效果。但是不得代理的法律行为是不能由他人代理的,即使有合法的委托也不例外。这些行为主要是具有人身属性的行为、违法行为或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代理的行为。

因此,其徒弟某乙的行为不属于无权代理。

26.【答案要点】(1)乙仓库扣留全部10台电脑的行为是不当的。理由:《担保法》第85条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本案中甲公司欠乙仓库仅1万元,乙仓库留置1台电脑足矣,故乙仓库留置另外9台电脑的行为显系不当。可以说,仓库只有权留置1台电脑,另外9台电脑则无权留置。

(2)乙仓库对甲公司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理由:因为仓库只有权留置1台电脑,另外9台电脑则无权留置,对于无权占有的财产发生意外毁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应比例的间接损失也应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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